根据国家规定,学历、学位证书都不能重复发出,遗失或损坏只能补办毕业证明书、学位证明书。补办证明书具有与原证书同等效力,证明书中印有原证书编号,按原证号核实。需要补办证明书的可联系学校教务处(0771-3233920)办理。
请根据需要填写以下附件,填写完成后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。
附件:1.
2.
(来源:广西大学教务处)